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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政区地理和区域史的方法,以明清时期的长时段视角,探究“上下江”与清代江南分省的关系。出于漕运、江防、监察、学政需要,明代南直隶已大致以应天府为界,分成“上江”和“下江”两部分。清初江南省的巡抚、按察使司、布政使司、学政辖区,以“上江”“下江”为基础进行调整,最终形成安徽、江苏省域。从康熙初期到乾隆前期,“上江”“下江”成为缓和江南分省之初矛盾情绪的观念工具,时人借以构建分省的合理性。到乾隆中后期,“上下江”渐被弃用,江苏、安徽最终完成分省。“上下江”贯穿江南分省始终,揭示了行政区划的诸多细节。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paper, the Southern Zhili in Ming set an example in dividing itself into two parts along Yingtian Prefecture and the in the early Qing this praxis was followed by Jiangnan Province, which dichotomized into upper and lower parts and finally became the territories of present-day Anhui and Jiangsu. The present paper reconstructs the history of division of Jiangnan and shows historical details as many as possible.
(1)《清史稿》《清实录》《江南通志》、清三通等文献关于江南分省的说法互相抵牾,甚至同一部文献的说法也不统一,导致现代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莫衷一是。问题的症结在于没有明确的分省上谕,也没有客观的分省及建省的标志。人们只能依各自的理解,将左右布政使分驻、置巡抚、布政使改驻地名、布政使司还治安庆等不同阶段的标志性事件视为建省的标志,因此产生顺治十八年说、康熙元年说、康熙六年说、乾隆二十五年说、过程说、时间重构说等观点。参见王亮功:《康熙六年江苏建省说辨析》,《江苏史学》1988年第2期;季士家:《江苏建省考实》,《东南文化》1989年第2期;季士家:《安徽建省考》,《安徽史学》1989年第3期;季士家:《江南分省考实》,《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0年第2期;王社教:《安徽称省时间与建省标志》,《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1年第1期;季士家:《安徽建省时间再议》,《安徽史学》1992年第2期;王社教:《再论安徽称省时间与建省标志》,《安徽史学》1993年第2期;公一兵:《江南分省考议》,《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1期;傅林祥:《清代江苏建省问题新探》,《清史研究》2009年第2期;段伟:《俗称与重构:论安徽、江苏两省的逐渐形成》,《白沙历史地理学报》(中国台湾)2011年第11期;陆发春:《从直隶江南到安徽建省》,《学术月刊》2012年第10期;段伟:《清代江南、湖广、陕甘分省标准的异同》,《中国地方志》2013年第4期;傅林祥:《从分藩到分省——清初省制的形成和规范》,《历史研究》2019年第5期等。
(2)季士家:《江南分省考实》,《中国历史地理论从》1990年第2期。
(3)傅林祥:《从分藩到分省——清初省制的形成和规范》,《历史研究》2019年第5期。
(4)季士家:《江南分省考实》,《中国历史地理论从》1990年第2期。
(5)周振鹤:《体国经野之道:中国行政区划沿革》,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版,第72—73页。该书于1990年9月由香港中华书局首次出版。
(6)公一兵:《江南分省考议》,《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1期。
(7)陆发春:《从直隶南京到安徽建省》,《学术月刊》2012年第10期。
(8)傅林祥:《从分藩到分省——清初省制的形成和规范》,《历史研究》2019年第5期。
(9)季士家:《安徽建省考》,《安徽史学》1989年第3期。
(10)除了本文所讨论的含义以外,“上江”和“下江”还有其他几种含义。《中国历史大辞典》释“上江”曰:①地区名。指长江上、中游。《资治通鉴·隋大业十四年(618)》炀帝在江都,将士思归劫之,帝曰:“朕方欲归,正为上江米船未至。”胡三省注:夏口以上为上江。②安徽省的别称。清时以安徽省居江苏省上游,故称安徽省为上江,江苏省为下江。③水名。《史记·夏本纪》张守节正义谓太湖尾闾之一东江,亦称上江。④地名。即今云南泸水县南、怒江西岸之上江。为明代云南西南边疆麓川(治今瑞丽市)通向内地的交通重镇。正统间,平定麓川土司思任发叛乱于此。释“下江”曰:①地区名。(1)指长江自南郡(今湖北西部)以下为下江。《汉书·王莽传》:地皇元年(20),“南郡张霸、江夏羊牧、王匡等起云杜绿林(今湖北大洪山),号曰下江兵”。《后汉书·刘玄传》:地皇三年,绿林军中一支“王常、成丹西入南郡(治今湖北荆州)号下江兵。”(2)云南、贵州、四川等西南各省人民泛称长江下游江苏、安徽、浙江等省为下江。②江苏省的别称。因地居安徽省下游,故称。参见“上江”。③水名。《史记·夏本纪》张守节正义谓太湖尾闾之一娄江(今浏河)亦称下江。见郑天挺、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1,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5、102页。
(11)“是时,南郡张霸、江夏羊牧、王匡等起云杜绿林,号曰下江兵,众皆万余人。”(《汉书》卷99下《王莽传》,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055页) “又别号诸贼铜马、大肜、高湖、重连、铁胫、大抢、尤来、上江、青犊、五校、檀乡、五幡、五楼、富平、获索等,各领部曲,众合数百万人,所在寇掠。”(《后汉书》卷1上《光武帝纪第一上》,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2页)可见两汉之际,南郡和江夏郡内有名为“上江”“下江”的地区。
(12)《北堂书钞》引《豫章耆旧志》曰:“龙硕,字显先,为下江督邮。”可知魏晋南北朝时期,豫章地区属于“下江”。又《资治通鉴》:“(隋炀帝)帝曰:‘朕方欲归,正为上江米船未至,今与汝归耳!’”胡三省注曰:“夏口以上为上江。”(《资治通鉴》卷185《唐纪一》“高祖武德元年”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5780页)可知,魏晋至隋唐时期的“上江”指的是江夏郡及以西地区,“下江”则东移到豫章—江州一带。
(13)南宋淳熙年间,池州知州袁说友奏曰:“臣照对本州地狭民贫,虽是丰熟年分,居民所仰食米,亦是上江客船。……臣今体探得上江一路州军,如湖北、江西,多有州郡禁止米船不得出界,及遇米船到州郡,强行拘留,更不令向下前来,是致本州一带客船大段稀少。恐冬深上江诸州仍前遏籴,枉使向下州郡百姓坐受其困。”见袁说友:《又申乞禁止上流州郡遏籴疏》,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274册,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袁说友所在池州属于江南东路,西与江南西路接境。袁氏以“上江”称湖北、江西,以“向下州郡”称江东州郡,是一种“他者—自我”的表述,表明两地有明显区隔。据此可以推断出南宋时期上下江的分界,大概在江州彭泽县和池州东流县交界地带,与现在长江中、下游分界所在的湖口非常接近。
(14)《明太祖实录》卷134“洪武十三年十月十三日”条,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2124页。
(15)吕柟:《〈陈思古集〉序》,董斯张辑《吴兴艺文补》卷33,明崇祯六年刻本,第3a页。
(16)皇甫录:《皇明纪略》,《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影印本,子部·杂家类第1167册,第660页上栏。
(17)嘉靖《吴邑志》卷14《物产》,《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10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第1101页。
(18)《明世宗实录》卷142“嘉靖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条,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3318页。
(19)徐必达:《南京都察院志》卷31《奏议五·江防类上》,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天启刻本,第3b页。
(20)徐必达:《南京都察院志》卷9《职掌二》,第7a页。
(21)龙文彬:《明会要》卷33《职官五》,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567页。
(22)《明世宗实录》卷44“嘉靖三年十月二日”条,第1136页。
(23)杨纯:《漕运通志》卷3《漕职表》、卷4《漕卒表》,明嘉靖七年杨宏刻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
(24)《明史》卷85《河渠志三》,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079页。
(25)徐必达:《南京都察院志》卷13《职掌六·巡视上江职掌》,第41a—42b页。
(26)徐必达:《南京都察院志》卷14《职掌七·巡视下江职掌》,第2a—3b页。
(27)《韩邦奇集》下册《苑洛集》卷16《陈愚虑以奠江防以固重地事》,西北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668页。
(28)《明会典》卷211《督察院三》,中华书局1989年缩印本,第1057页下栏。
(29)《明神宗实录》卷520“万历四十二年五月三十日”条,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9826页。
(30)明代应天府下辖上元、江宁、句容、江浦、六合、高淳、溧水、溧阳八县。前五县为沿江县份,也是应天府的主体。
(31)《明会典》卷27《户部十四》,第204页上栏。
(32)徐必达:《南京都察院志》卷13《职掌六·巡视上江职掌》,第42a页。
(33)《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7“顺治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条,《清实录》,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3册,第1646页。
(34)洪熙元年(1425),南直隶始设南畿浙西巡抚,宣德五年(1430)析为应天、浙江二巡抚。其中,应天巡抚又称苏松巡抚,起初只辖苏州、松江、常州三府,景泰六年(1455)增辖镇江及浙江布政司之嘉兴、湖州三府,天顺五年(1461)省去嘉兴、湖州,增辖应天、太平、宁国、池州、徽州、安庆及广德直隶州,即南直隶的江南部分。宣德五年,因赈灾而设置山东淮扬巡抚,正统十四年(1449)析为山东、凤阳二巡抚。其中凤阳巡抚又称淮扬巡抚,辖凤阳、淮安、扬州、庐州四府及滁、徐、和三州,即南直隶的江北部分。后来虽时有并析,但江北属凤阳巡抚、江南属应天巡抚的格局一直持续至崇祯末年。参见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第三编第六章、第七章,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764—782页。
(35)陆应阳原纂,蔡方炳增辑《广舆记》卷2《江南》,清康熙二十五年吴郡宝翰楼刻本,第2a—2b页,山东省图书馆藏。
(36)《世祖章皇帝实录》卷67“顺治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条,《清实录》,第3册,第2021页。
(37)《世祖章皇帝实录》卷94“顺治十二年十月十八日”条,《清实录》,第3册,第2232页。
(38)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第775—776页。
(39)《清朝文献通考》卷275《舆地考七》“江苏省”条,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第7299页。
(40)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129《川渎六》,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5465页。
(41)《清朝文献通考》卷276《舆地考八》“安徽省”条,第7303页。
(42)《圣祖仁皇帝实录》卷17“康熙四年十一月戊申”,《清实录》,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4册,第2857页。
(43)《圣祖仁皇帝实录》卷12“康熙三年五月丁卯”,《清实录》,第4册,第2785页。
(44)乾隆《江南通志》卷106《职官志·文职八》,广陵书社2010年影印本,第1703页上栏。
(45)季士家:《江南分省考实》,《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0年第2期。
(46)傅林祥:《清代江苏建省问题新探》,《清史研究》2009年第2期;公一兵:《江南分省考议》,《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1期。
(47)《明会典》卷78《礼部三十六》,第453页下栏。
(48)《明会典》卷78《礼部三十六》,第455页上栏。
(49)《明会典》卷78《礼部三十六》,第455页下栏。
(50)《明史》卷69《选举志一》,第1688页。
(51)《明史》卷69《选举志一》,第1688页。
(52)叶梦珠撰,来新夏点校《阅世编》卷3《建设》,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70页。
(53)乾隆《江南通志》卷105《职官志·文职七》,第1693页下栏。
(54)叶梦珠撰,来新夏点校《阅世编》卷3《建设》,第72页。
(55)段伟:《俗称与重构:论安徽、江苏两省的逐渐形成》,《白沙历史地理学报》(中国台湾)2011年第11期。
(56)公一兵:《江南分省考议》,《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1期。
(57)刘廷玑撰,张守谦点校《在园杂志》卷1《江南陕西湖广分设两巡抚》,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7页。
(58)叶梦珠撰,来新夏点校《阅世编》卷3《建设》,第68页。
(5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第七册《上谕内阁》,雍正七年五月十三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影印本,第381页。
(60)徐国相:《江南通志序》,《中国地方志集成·省志辑·江南》,凤凰出版社2011年影印本,第10—11页。
(61)徐釚:《南州草堂集》卷首《旧序十二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4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第244页下栏。
(62)帅机:《阳秋馆集》卷11《浔阳渡江风利感往》,《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集部第139册,第354页。
(63)乾隆《江南通志》卷首孔传焕序,第1页上栏。
(64)陆应阳原纂,蔡方炳增辑《广舆记》卷2《江南》,第1b页。
(65)乾隆《江南通志》卷首晏斯盛序,第12页上栏。
(66)程廷祚:《江南通志总图说》,谭其骧主编《清人文集地理类汇编》第1册,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56页。
(67)胡天游:《石笥山房集》文集卷4《为海宁相国作陈太保碑》,咸丰二年刻本,第21页。
(68)平步青:《霞外攟屑》卷1《钱东麓》,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9页。
(69)《清朝通典》卷92《州郡三》,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715页。
(70)管同:《因寄轩文二集》卷6《安徽通志序(代)》,光绪五年刻本,第9页,天津图书馆藏。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K248;D691
引用信息:
[1]何建华.“上下江”与江南分省新探[J].史林,2022,No.200(05):66-78+220.
2022-10-01
2022-10-01